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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磅】储气库建设如何“补短板”?

时间:2020-10-08

区域性储运公司再获关注。


重庆燃气日前发布公告称,为改善重庆市储气设施不足、冬季供气保障能力较弱等难题,公司拟与中石油、北京燃气等企业共同组建“重庆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”,目标建成30亿立方米储气库,并首次以正式文件提及地下储气库财务测算收益率。


北京世创能源咨询公司首席研究员杨建红表示,合资合作是储气库优化运行的一个重要方向和渠道,六家股东强强联手,涉及产业链上下游,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天然气保供压力之下,是个很好的示范样本。


多位受访者表示,未来储气库的建设进度必然加快,储气调峰能力的改善将为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提供有力保障。如何缓解企业建设压力、弥补储气库发展短板、促进储气库有序发展,成为行业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。

(文丨中国能源报记者 渠沛然)

合作优化运行


有序推进建设



完善建设标准

“天然气供应主体逐渐多元化,但储气库调峰采气的重要作用,仍然是天然气市场供应的‘稳压器’。”上述业内人士说,“但不能以气荒、疫情导致的需求增速暂时放缓、国际油价暴跌等特殊情况作为建设储气库的常规要求,储气库建设仍需优化投资建设方案。”

按照要求,上游(包括中游管输)以工作气量占天然气消费量的所谓国际平均水平12%-15%投资地下储气库,国内储气库工作气量仅为4%。

“建设储气库‘代价’很大,需要充分考虑其经济性和利用率。全球LNG(液化天然气)贸易已经极大提高了天然气供应的灵活性,北美、欧盟都出现了地下储气库过剩现象。例如,欧盟地下储气使用率在60% 左右,美国仅40%左右。”徐博说,“明确‘受保护用户’和建立‘受保护用户’需要调峰量的‘供应标准’以及相应的输送能力的‘基础设施标准’尤为重要。”

徐博指出,居民和公服用户、连接到配送管网或者长输管网的中小企业,以及附带为居民和公服用户供热的热电联产企业是受保护用户。“应建立用户需要调峰量的‘供应标准’以及相应的输送能力的‘基础设施标准’,并考虑用户的用气结构、气候条件的差异。储气库供气主体应区别对待,而非一概而论设立标准,造成资源浪费。”徐博说。

此外,还可以吸取美国、加拿大2003 年大停电事故和2009 年俄乌天然气危机经验教训,实行“N-1 标准”,即当最大的能源供应通道中断时,其他设施是否有能力将“受保护用户”需要的天然气输送到位,以检验确保安全供应的基础设施能力。

“未来,可加速推进引导‘小而快’的储气库建设,创造盈利空间,吸引更多资本进入。同时从规划、建设、运行各环节进行监管和管理,促进储气库建设良性发展。”杨建红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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